第689章 正鳖的威风-《无悔九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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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而他今天之所以出脚,并不是想去管他们这种破事,而是因为罗勇太混,竟然要迁怒到他头上,准备下狠手,这才不得已踹他的。

    不过经历过刚才这一遭,他也算是看出来了,葛丽娜这人辣是辣了一点,但本性还不坏,最起码一开始还有护着他的心思,事后也懂得道歉。

    这是相当不错的品行。

    既然如此,那这个朋友就交了吧!

    一直沉默了很久的刘芝兰开口了:“八中就在北门附近,那里的混混很喜欢打架的,要是罗勇找了混混来堵你怎么办?”

    很显然,她也是在为吴小正的安危担心。

    吴小正却没什么好担心的。

    八中他知道,就在正佳广场的位置往上不到两公里,就在北正街一带,那里的混混确实多。

    可那里却是周建伟的地盘!

    那里的混混要是敢来堵他,岂不是找死?

    说实在的,如果吴小正现在惹的是湘水十中的人,他也许还会重视一点,但罗勇这种,他还真没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比狠,长市本地人确实要比湘水人差一大截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,这是小儿科,在城北没人敢动我。”

    刘芝兰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吴小正是暑假才从湘水搬到长市来,他凭啥这么自信?

    不过学霸的思维是不一样的。

    刘芝兰立即又是莞尔一笑说:“那就行。还别说,你刚才那一脚真的很威风,估计你明天就会在长郡出名了,会被人叫成‘正鳖’”。

    鳖是长市土话,是女性生·殖器的意思,某某鳖原本是一句骂人的话,却被街头混混用上了,彼此喜欢用某某鳖来叫对方,发展到后来,却带上了名声哥的含义。

    如果在学校里被人广泛叫某某鳖,就是指这人在学校这一带混得很威风,带点大佬的味道。

    还别说,因为现在恰好是放学时间,吴小正刚才踹那一脚时,还真被不少长郡的走读生看到了。

    难不成在长郡也要因为打架厉害而出名不成?

    吴小正并不希望这样。

    很多时候,出名意味着麻烦,还是扮猪吃老虎比较安全。

    不过这事由不得他。

    会不会由此而出名,还得看事情的发展。

    到了五一路附近,吴小正跟两位姑娘分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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